您好欢迎您来到沈阳国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.中国!  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,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English
   
今天是:2024年3月29日    
维权指南 ++更多
专利 >>>>
商标 >>>>
著作权 >>>>
域名 >>>>
植物新品种 >>>>
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>>>>
特殊标志/地理标志 >>>>
商业秘密 >>>>
非物质文化遗产 >>>>
会员登录  
用户名:
密 码:
 
政府政策 ++更多
法律法规 ++更多
  植物新品种
 
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
发布日期:2012/4/17
阅读次数:1602
  根据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007年8月29日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的公告》,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有关具体问题如下:

  一、申请费

  2007年8月31日之前申请品种权的仍按每个品种1800元缴纳申请费。根据规定,申请费需在申请日起2个月之内缴纳申请费,2007年8月31日以前缴纳申请费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。2007年9月1日之后申请品种权的按照每个品种1000元缴纳申请费。

  二、审查费

  2007年8月31日之前发出《品种权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》的仍按4600元的标准缴纳审查费。根据规定,《品种权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》3个月(另加15天的路程)内缴纳审查费,最晚缴纳期限为2007年12月15日。9月1日以后发出的《品种权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》,按照每个品种2500元缴纳审查费。

  三、年费

  2007年8月31日之前发出年费《缴费通知书》的仍按1-3年每年1500元和以后每3年递增30%的标准缴纳年费。根据规定:品种授权第2年以后的年费,品种权人可以推迟6个月内补缴,2007年8月31日前应交的年费可以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(2007年8月31日以前最后一批授权日期是7月1日)。9月1日以后发出年费《缴费通知书》,在保护期内,年费第1-6年每年1000元,以后每年1500元。

  申请费、审查费、年费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仍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(农业部分)》执行。
上一篇: 植物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
下一篇: 新品种的保护期限
  友情链接  
 
欧洲专利局(EPO)
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学技术局
沈阳市经济和和信息化委员会
辽宁省知识产权局
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辽宁省中小企业厅
沈阳市中小企业局
新加坡知识产权局(IPOS)
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
非洲知识产权组织(OAPI)
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(ARIPO)
辽宁科技信息网
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(BOIP)
香港知识产权署
中国专利信息中心
美国专利与商标局(USPTO)
沈阳市知识产权局
日本知识产权局(JPO)
世界贸易组织(WTO)
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
沈阳益为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
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(IPA)
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| 会员服务 | 隐私政策 | 免责声明
  © 2011 沈阳益为宇东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辽ICP备12002759号-2 网站制作:恒昊互联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