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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“王老吉”案尘埃落定 三被告均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处罚
发布日期:2012/4/13
阅读次数:1796

假“王老吉”案尘埃落定 三被告均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处罚

  4月11日下午,备受浙江玉环市民关注的假“王老吉”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,刘京(化名)、董溢言(化名)、张林(化名)3个被告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。

  时间回溯到2011年8月,玉城派出所接到一名个体户老板的报警,称自己在一个自称是“王老吉”代理商的朋友那里买到2000余箱假冒“王老吉”。考虑到假冒凉茶的危害及“王老吉”品牌的影响,接警后,县公安局经侦、治安、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,对该起贩卖假冒“王老吉”凉茶案进行立案侦查。

  个体户老板口中的代理商就是被告人之一刘京,刘京与另一被告人董溢言一起从事食品代理工作。2011年的一天,董溢言在网上获取一则信息,发现身在广东的张林称有大批“高仿”的低价王老吉销售。得知这一消息后,董溢言便与刘京商量着购买一批“高仿”王老吉进行销售,从中赚取利润。

  2011年7月的一天,被告人张林经事先联系,以48.5元/箱的价格将1500箱明知是假冒“王老吉”注册商标的饮料销售给刘京和董溢言,售价达人民币72750元。随后,刘京和董溢言两人将这批假“王老吉”以59元/箱的价格转卖给他人,售价达人民币88500元,并从中获利。

  在经过第一次交易后,3名涉案人员发现销售和转手假“王老吉”有利可图。同年8月的一天,张林又以48元/箱的价格,将2082箱假“王老吉”销售给刘京与董溢言,售价达人民币98400元。随后,刘、董两人再一次将这批假“王老吉”以59元/箱的价格转卖给他人,售价达人民币122838元。

  据了解,这些假“王老吉”凉茶是从福建进的货,瓶体标注产地为福建泉州,而其中一部分流入我县市场,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。2011年8月23日,刘京与董溢言在我县一家宾馆内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,同年10月26日,张林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被公安部门依法传唤到案。

  在法庭上,县人民法院认定,被告人刘京、董溢言、张林3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涉及金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3名涉案人员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、1年8个月和1年6个月,分别被判处罚金30000元、10000元和10000元。

  假“王老吉”在我县一度引起许多消费者的恐慌,如今3名涉案人员的落案定罪为该案件划上了一个句号,涉案人员也对各自的行为后悔万分。今年年仅20岁的张林在几天前刚刚初为人父,而他却无法守在家人的身边看着自己孩子的出生。

  “我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人,对不起孩子,因为自己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,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”即将面临牢狱生活的张林如今悔不当初,他劝诫广大年轻人一定要珍惜眼前的一切,千万不要误入歧途,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
  在刘京被拘留起诉后,他曾经要求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请律师,而刘京的父亲在得知自己儿子犯下的罪行后,断然拒绝了他的请求。“我的父母都是人民教师,从小教育我要好好做人,不听教诲的我却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,回想起来真是愧对家人。”刘京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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